关于公布我校就业统计投诉电话和邮箱的通知
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,严格执行“四不准”规定,根据省教育部学生司《关于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06号)、省教育厅《关于改革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赣教就字【2020】1号)、省毕就办《关于签订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的通知》赣教就办字〔2020〕8号以及我校就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,现将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进行公布:
(一)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要求
1、真实性。统计上报的就业信息必须是毕业生本人提供,有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,经系部相关人员核查确认的有效信息。
2、全面性。各系对毕业生毕业前后就业状况的动态信息,应全面掌握和反映,包括以下基本内容:(1)就业状况;(2)就业变动情况;(3)毕业生未就业原因;(4)其他情况说明。
3、及时性。各系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收集和统计要按学校规定,做到收集信息及时,调查情况及时,上报数据及时。
(二)举报内容
1、违反“四不准”要求的情况和行为。(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)
2、私自违规推荐和学生被就业行为。不按学校规定的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流程,以谋取私利对学生进行私自推荐甚至强制学生前往某单位就业。
3、违反上述就业核查统计工作要求的行为。
(三)投诉电话、邮箱
就业投诉电话:0791—83439629
就业投诉邮箱:nczydxjyb@163.com
南昌职业大学就业办
2020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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