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教办函〔2015〕70号
关于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
各普通高校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精神,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,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,树立创新创业典型,推动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健康、快速发展,在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进程中作出应有贡献,经研究,决定开展向各高校征集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此次征集的范围主要为2008年以来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自主创新创业成功典型案例。个别优秀案例的创业者毕业时间可以不限。典型案例的推选,要充分体现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取得的明显成效,着重进行以下方面考察:显著性——案例能反映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突出贡献,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;导向性——案例与当代创新创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;示范性——案例能反映创新创业的内在发展轨迹,对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具有榜样示范作用。
二、撰写要求
(一)文稿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选择、创新创业资源整合、创新创业团队建设、产品市场营销、创新创业融资运作、创新创业风险防范、创新创业显著成效等创新创业历程进行撰写。报送材料请按统一格式编辑(见附件1)。
(二)提供创新创业者基本情况(见附件2)。
(三)提供创新创业者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2张,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。
(四)每个案例的字数在3000-4000之间。
三、征集方式
请各高校在组织好本校各院系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的基础上,推选出3-5个典型案例,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电子邮件:495062380@qq.com。联系人:罗红卫、黄素玲,联系电话:0791-86765168。
四、其他事宜
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创新创业案例进行评选,将突出典型汇编成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案例集,印发全省高校宣传学习,并制定宣传计划,协调有关新闻媒体,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宣传报道。各高校也要及时挖掘、选树、学习和宣传好本校的创新创业典型。
附件:1.创新创业案例格式编辑要求
2.创新创业者基本情况表
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5年5月29日
附件1
创新创业案例格式编辑要求
1.案例的文章采用记叙文标题,标题不要使用论文格式。文章标题用三号黑体字,居中,格式统一为:
****************
——记**学校**级创业大学生***
2.正文必须设置小标题,小标题用四号黑体字,居中。
小标题下不要再设置更低等级的小标题。正文用小四宋体字。
3.正文采用“1.5倍行距”。
4.案例写作以叙事为主,点评不宜过多,本书汇编时将安排专门的版块对每个案例组织专家进行点评。
5.如确实需要附上图表的,图注请用小五号宋体字。
附件2
创新创业者基本情况表
姓名 |
| 性别 |
| 民族 |
| |||||
出生年月 |
| 生源地 |
| |||||||
毕业院校 |
| 毕业时间 |
| |||||||
所学专业 |
| |||||||||
企业名称 |
| |||||||||
企业创办时间 |
| |||||||||
企业经营范围 |
| |||||||||
注册资金 | 万元 | 员工人数 |
|
请于6月13日前将材料发至学院就业办刘主任qq:1448900455
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
上一页:2015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|
下一页: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卷调查 抽奖规则及中奖名单 |
南昌职业大学 版权所有 赣ICP备15004836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