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接省教育厅毕分办通知,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了做好我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工作,切实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自查、核查、统计等工作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虚假就业现象。优化服务,做好安全文明离校和就业手续办理工作。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稳定。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
监督举报电话:0791-83765085 18720900621 章副院长 18720900841 高副主任
邮箱: 931776957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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