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以自由职业、短期职业、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毕业生,各级政府的教育、人事、劳动、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提供必要的人事、劳动保障和择业代理服务,在户籍管理、劳动关系形式、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。
各地、各普通院校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,共同组织开展好创业教育、创业培训、创业指导、政策咨询、项目论证和跟踪辅导等“一条龙”服务,搭建毕业生自主创业的“绿色通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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