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(室)、各系(部)、各毕业班:
为了贯彻落实省毕就办有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实习、就业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,2018届统招毕业生自12月2日起,可陆续外出实习、就业。
二、经就业办审核后的实习、就业招聘单位,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(www.nvu.edu.cn)“就业指导”专栏、校园宣传栏、江西微就业平台等方式向我院学生发布。
三、各系认真落实2018届统招毕业生实名注册、核准“江西微就业”平台工作,组织做好《就业协议书》的签订,配合学院做好就业情况统计工作。
四、学生上交的《就业协议书》,各班主任务必及时打电话核实,各系安排就业干事或专人认真再复核一遍;就此项工作,学院将按规定予以奖惩。
五、任何人不得私自推荐学生到企业实习、就业,要严格按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流程办理,严禁暗箱操作,坚决不踩违规推荐这条红线。
六、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应做到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,实习期间学生不得加班,不得收取实习、就业押金、管理费等费用。
七、学院鼓励全体教工提供实习、就业单位,但任何人不得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;否则,将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降职、免职、严重警告、留校察看等相应的处罚。就业办设立违规推荐举报电话,举报电话为:章副院长18720900621,张主任18720900818,陈副主任18070060189。
八、学院鼓励毕业生毕业离校后与学校保持联系,就业办将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库,同学间可通过校友会开展交流与合作(校友会联系电话:18720900813 黄主任)。
九、为方便学生更加直观了解,明确就业工作中的每个环节,现将毕业生须完成的相关材料汇总如下:
1、《材料1 应届毕业生自主实习、就业审批表》一份或《材料1 应届毕业生学校组织实习、就业备案表》一份
2、《材料2 外出实习、就业承诺书》一份
3、《材料3 外出实习、就业离校通知单》一份
4、《材料4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一份
5、《材料5 应届毕业生实习报告单》一份
6、《材料6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
7、《材料7 就业证明》一份
8、《材料8 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》一份
9、《材料9 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》一份
十、为提高效率,提前统筹安排,现将各项工作时间结点安排如下:
《应届毕业生实习、就业等工作时间结点一览表》
序号 | 主要工作 | 时间结点 | 备注 |
1 | 应届毕业生注册“江西微就业”平台,核准信息 | 11月12日 | |
2 | 审核参加招聘会单位资质、招聘信息汇总 | 11月15日 | |
3 | 安义校区举办第19届第一场招聘会(图书馆) | 11月18日 | |
4 | 湾里校区举办第19届第二场招聘会(香梅楼) | 11月25日 | |
5 | 就业观、就业协议书填写及工作要求等培训讲座 | 11月30日 | |
6 | 发放《应届毕业生实习、就业服务材料》 | 12月1日 | |
7 | 2018届毕业生外出实习、就业工作启动 | 12月2日 | |
8 | 填写《自主实习、就业审批表》、《实习就业备案表》 | 12月15日 | |
9 | 上交《外出实习、就业承诺书》,开具《离校通知单》 | 12月30日 | |
10 | 上交《应届毕业生实习报告》 | 5月16日 | |
11 | 上交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 | 5月16日 | |
12 | 登录“江西微就业”平台,完成就业单位确认 | 7月1日 | |
13 | 登录微就业平台,完成毕业生就业质量网络问卷调查 | 7月1日 | |
14 | 协议书上交后,又更换了工作,上交《就业证明》 | 7月15日 | |
15 | 领取《报到证》 | 回校领毕业证时间待定 | |
16 | 回校后,发放填写《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》 |
就 业 办
2017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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